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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70345171 发表于 2009-4-26 13:42

把治理小金库当成反腐大事来抓

昨天上午,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刘小龙在我市学习全国 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:发现单位有小金库不及时清理,领导将会被先免职再查处。(4月25日《珠江晚报》)0Ar"v}5~7Qc)c

z)qt*p,c/`a_   说起治理 “小金库”令人感慨颇多,因为这不仅是一个全国性的社会问题,而且也更是一个多年来久治难愈的顽症之一。珠海高度重视治理 “小金库”,并且祭出发现单位有小金库不及时清理,领导将会被先免职再查处的 “杀手锏”,可谓是重点惩处私设“小金库”的力举。但从“小金库”年年治理年年复发的尴尬情形看,我以为,先免职再查处模式固然能够起到一定的惩戒和警示作用,但也似乎只能治标,很难治本,因此我以为,如果能把“小金库”治理当作一项反腐大事来抓的话,效果肯定不一样。8G2K(D4oO;Tj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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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是因为,第一,至少到目前为止,私设“小金库”仍然被看作单位和部门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的问题,而没有上升到单位和部门腐败的层面上。第二,事实上,单位和部门“小金库”的使用大抵有这样几种情形,一是专供单位部门主要头头“调控”掌握的,专门用来按照潜规则上下润滑、打发,公关、联络感情,而又无法通过正常途径或名义报销的事情;二是也有单位部门内部用以搞福利、发奖金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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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 QK"i kD7kC   因此,对于“小金库”实在到了该看成是单位部门腐败的大事,并且该用严厉的刑事处罚来遏制,而不仅仅仍然看成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来对待的时候了。即让私设“小金库”的决策者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,或许远比被发现清理不及时而被撤职要管用,其威慑力和风险性也要大得多,相信一些人在准备设立“小金库”之前,不得不掂量掂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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